首頁 » 婚姻真心話 » 夫妻大哉問 » 離婚前的條件: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離婚前的條件: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-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:作者\媽媽經編輯部 說離婚的時候一點表情也沒有,說完便出了家門,只剩下她對著門發呆,雖然她早已經知道那個人的存在,但這結果還是來得太過突然,她做好了忍耐的決定卻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。 過了一個無法入睡的長夜,第二天一早,她發了訊息給他:「我同意離婚,但有一個條件,每天必須回家吃晚飯三十天,出門之前要擁… [看詳細內文]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X點此登入來回應 林淑卿 2021-12-17 04:42:07 後面又沒有提到什麼吃飯30天 Gladys Wu 2021-12-17 04:39:12 為什麼都是女人在付出 Charming Cheng 2021-12-17 04:19:15 看着都恶心?要吐? 还一起吃??? Qdi Tseng 2021-12-17 04:15:14 利用這30天來毒死他比較實在 Ola Lee 2021-12-17 03:22:20 寫的真好 Chi Chititi 2021-12-17 03:16:36 莫忘初衷 …… 任展毅 2021-12-17 02:44:45 這篇網路小文寫得真好~ 黃千千 2021-12-17 02:03:24 我一天都無法忍受 背叛就是背叛了 外面的好吃 就請去外食一輩子吧 我跟女兒一秒鐘都不會留 黃小萍 2021-12-17 01:28:20 免了 髒了就是髒了 再回來太噁心了 翁宜伶 2021-12-17 01:23:36 莫忘初心,方得始終,初心易得,始終難守⋯ « 上一頁 1 ... 3 4 5 6 7 ... 10 下一頁 » 大家都在討論 大家會用眼鏡去遮眼袋嗎? 有初老感是不是要開始靠醫美拯救了啊? 隆乳有技術比較好的醫師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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